????案例分析
????邱興華,男,已婚,農民,40余歲,“7.16”漢陰特大殺人案的疑兇。
????根據弗洛伊德的理論,我們先從邱興華的童年說起,邱自幼喪父、母親是間歇性精神病。童年是一個人成長生活過程中社會化最為關鍵的基礎階段,我們不敢說邱興華今天的犯罪與其童年經歷緊密相連,但是這樣的家庭背景絕對是其不良心理形成的始作俑者。喪失父愛,不能感受母愛的溫暖,從小生活在擔驚受怕的日子里,必然在其幼小的心靈中形成了低信任感、自卑、向外(或向內)攻擊的性格特征,這些也許在平時生活中沒有顯現出來,比如其哥哥邱興富說到,‘大部分情況下,特別是在外人面前,邱興華很少發脾氣,受到欺負時,盡管心里惱火,卻一般不會外露’。但是歪曲、變態的心理會逐漸形成,并潛伏在人的內心深處,一旦足夠量的刺激出現,這樣的“潛意識”就會浮出冰面,成熟的犯罪心理形成,不良心理體驗會一起迸發出來,如果情境允許,那么表現在行動上就會付諸實施。在看守所里,邱興華對警方說,他在一夜間殘忍地連殺10人的理由,竟是因為鐵瓦殿道觀住持熊萬成“摸了他媳婦一下”。后來他又說,他承認自己沒拿到證據,但他堅定地認為這是事實。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枉下判斷,并認為就是事實,這樣小的一個刺激量就成了邱興華殺人的犯罪的導火索、催化劑。
????邱興華由于童年的不幸遭遇加上后來生活上的不如意,周圍環境對其的排斥,逐步歪曲了其正常心理。邱興華自己曾說,自己頻頻地搬家,究其原因是因為所處的鄰居不好。但其搬了六次家,如此頻繁地搬家,不是因為工作或生活的原因,而就是因為與鄰居關系處理不好,這就值得我們深思,究竟是鄰居有問題還是他本人不易與人相處呢?在與別人相處的過程中,邱興華選擇的是逃避而不是直面、正確地去面對,這樣的與人相處的方法也無可厚非,但久而久之,當無法逃避時,就會選擇其它過激的方法來處理。在平常生活中,由于種種生活壓力所迫,邱興華又不會運用一定的宣泄方法來排解,因此沖動性、報復性、攻擊性心理特征逐漸形成,為后期犯罪心理的“成熟”積蓄了可怕的能量。
????據邱興華的妻子何冉鳳講述,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她就開始感覺到邱興華有些古怪。他心神不定,坐立不安。經常無緣無故地發火,抱怨何冉鳳瞧不起他。而就在去年下半年,邱興華承包的一處土方工程,因為事故賠償了一名受傷工人4000塊錢,導致這一年幾乎沒有收入。邱興華的情緒由此跌入谷底。他晚上經常一個人悶頭抽煙,一坐就是一通宵。邱興華的古怪也漸漸升級,他開始有了奇怪的想法:兩個女兒不是他親生的,因為她們走路的姿勢與他不像。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會成為夫妻吵架的理由。吵完或打完后,邱興華有時會反省,向家人道歉。然而他似乎無法控制自己,之后不久,同樣的事情又會發生。
????這些現象都表明,潛伏在邱少華潛意識中的原始沖動已經經受不住意識閥的控制開始活躍,多疑、報復等心理狀態和暴力性的行為現象已經開始頻繁出現。這就好比地震的前期征兆頻繁出現一樣,預示著后面地震的即將到來。
????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準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并稱不準報案,否則后果自負。”
????接到報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采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于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后,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尸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后潛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里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后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伙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干警為此大惑不解,一伙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里,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yao槍,后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并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于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并將其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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